泰康人壽拒賠稱結腸癌屬遺傳病 保險爭議引發訴訟。肖某購買了泰康人壽的重疾險10年后,被確診為“降結腸惡性腫瘤、家族性息肉病”。然而,泰康人壽以產品說明書中“遺傳性疾病免責”為由拒絕理賠。9月15日,肖某向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要求該公司履行保險合同約定,支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2011年7月18日,肖某的母親鄭某某作為投保人與泰康人壽簽訂合同,為當時18歲的肖某投保了“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終身保障計劃”。合同規定每年繳納保費2000元,繳費期為20年,保額為86320元,涵蓋惡性腫瘤等重大疾病。此后,肖某的父母每年都按時足額繳納保費,保險合同持續有效。

2026年8月4日,肖某在四川省人民醫院就診,被診斷為降結腸惡性腫瘤、家族性息肉病,并于8月18日出院。隨后,肖某向泰康人壽四川分公司提交了全套理賠材料,申請賠付重疾保險金86320元。但9月3日,泰康人壽出具《理賠決定通知書》,拒絕承擔保險責任,理由是本次出險關聯家族性息肉病,屬于遺傳性疾病,依據保險合同的責任免除條款不予賠付。

肖某多次與保險公司溝通無果后,決定訴諸法律。肖某的代理律師郭剛表示,泰康人壽將癌癥列入“遺傳性疾病”缺乏依據,非常不嚴謹。目前只知道該公司根據肖某父親15年前也檢測出癌癥,推斷其患的“降結腸惡性腫瘤”屬于遺傳性疾病。郭剛還指出,泰康人壽沒有讓肖某做基因檢測,在這款重疾險條款中也沒有發現對“降結腸惡性腫瘤、家族性息肉病”免責的明示。他認為,如果泰康人壽可以自行推測和判定某個疾病是“遺傳性疾病免責”,那么整個“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終身保障計劃”可能是一個騙局,因為該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對應的第一個重大疾病就是惡性腫瘤。
一位四川的腫瘤專家介紹,這種結腸癌有一部分是遺傳性的,有一部分不是,但不能單憑推測來認定,而是應該通過基因檢測予以確認。




